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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介绍

李高慧律师        李高慧,男,2010年6月法学专业本科毕业,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(A证),现任广东法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副主任、专职律师,茂名市第八届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调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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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李高慧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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损害赔偿

工伤伤残赔偿协议书

工伤伤残赔偿协议书

协议编号:

兹有:用人单位-------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甲方)与其单位职工-----(男,出生年月日:,身份证号码:,户

籍地址:,籍贯:,以下简称乙方)自年月

日起开始发生劳动合同关系。

2007年月日,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,其结果(身体部位)受到伤害。事故发生后甲方立即对乙方采取了积极的医救措施,并已承担了乙方医疗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医疗、护理及其他相关费用。乙方工伤医疗期届满后,经劳动能力鉴定有关部门依法鉴定为“九级伤残”。

基于乙方主动提出要求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。为此,甲方也尊重其意愿,同意终止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关系。双方协定自2008年月日起,终止劳动合同关系。双方现依法就“乙方工伤伤残之赔偿”达成如下一致条款,并特签订本协议,以资共同信守。

第一条:乙方确认:在签署本协议前,甲方已经向乙方交付“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”支付的“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”,其数额为乙方本人八个月的工资,即人民币元整(¥)。

第二条: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月内,应向乙方支付“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”和“伤残就业补助金”等工伤待遇,该款项之金额合计为人民币。

第三条:乙方同意甲方分三次支付本协议“第二条”规定的款项,其中本协议签署时支付人民币,2008年06月末再支付人民币,2008年07月末再支付人民币。乙方收到相应款项后应签署收款凭据;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。

第四条:本协议签订后,除本协议规定的赔偿金额外,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其本次工伤依法可获得的其他工伤待遇,亦不得主张其他与劳动关系相关的任何权利,双方之间无其他纠葛。

第五条: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。本协议一式三份,双方各执一份,由甲方向

有关部门备案一份。

用人单位(甲方):(盖章)

代表:(签字)

[page]

劳动者(乙方):(签字)

签署日期:2008年月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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